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的侵权场景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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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的侵权场景及应对策略

2024-07-13 16: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新媒体时代,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大家在自由发布文章、视频的同时,经常会信手拈来,使用网上的各类图片。殊不知,自己在使用图片时可能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2022年10月31日,毛晓彤与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更美互动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更美研究所”中发布的29篇商业宣传文章中未经毛晓彤许可多次使用了毛晓彤主动公开的影视作品图片及其自身公布在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上的图片。即使被告在收到毛晓彤侵权材料后及时删除相关文章,法院依然认定被告侵犯了毛晓彤的肖像权,判决被告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七日登载声明,向原告毛晓彤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8000元。

一、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的侵权场景

1.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

图片包含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如,作者画的一幅画、拍摄的一张风景图片,创作者对该类图片均享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该类作品用于公众号文章内作为附图或者用于连载漫画,甚至印刷于服饰等各类商品上销售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对于图片的使用几乎都没有标注作者的姓名,这不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还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2.使用微信表情包

最常见的表情包,往往包含作者创作的美术形象/摄影照片和文字。其中,可能涉及的权利元素有美术形象的美术作品、摄影照片的摄影作品、文字的文字作品、艺术字体的美术作品等。我们在和朋友聊天时可以自由使用表情包,但当将表情包放在公众号文章中公开使用时,由于受众是不特定的公众,她们可以在自己选定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获取表情包,因此,可能侵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还有一类特殊的表情包——影视剧截图。影视剧截图是影视作品动态画面中截取出的一帧静态画面,从本质上来说是影视作品的组成部分,因此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对此主张权利。

3.使用真人表情包

继“小胖”、“金馆长”、姚明脸、洪荒少女傅园慧等表情包之后,又有一些热点事件中的人物形象被制作成各类表情包,也在网络中铺天盖地,成为网民新宠,如马保国,贾乃亮,宋小宝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绘制的真人表情包,不仅可能侵犯著作权;若含有”侮辱或恶意丑化”意味的,还可能涉及对表情包所指真实人物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犯。

“葛优躺”曾是2016年的网络热词,是当时许多新媒体文章中的常见配图。但随着葛优老师开展了其肖像权维权行动,“葛优躺”逐渐成为了各公众号或图文创作者不敢碰的“伤疤”。近期,昆明航空因7年前的文章配图而向葛优发布致歉声明,“葛优躺”也再度冲上热搜。

4.擅自使用他人的社交媒体截图

在很多公众号文章中,创作者会使用社交媒体(如微信朋友圈、微博、小红书、贴吧等)的截图作为配图,对于这些截图的适用,都要注意是否侵犯作者的著作权/肖像权。除此之外,截图中还涉及到博主ID、头像中的美术形象、发布图片中的摄像照片与艺术字等等。虽然博文是博主发布的,但上述这些权利内容的权属人很可能分别属于不同人,如摄像照片的拍摄者、美术形象的绘制者等,因而需要取得各权利人的许可方能使用。

二、微信公众号使用图片的误区

1.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

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是著作权侵权案件中被告常见的抗辩理由,大部分当事人认为:虽然使用他人作品,但是没有营利目的,就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歪曲、篡改、剽窃作品的,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使用作品应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构成侵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这三条法律均未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权前提,所以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行为,也可能侵权。

2.使用未设置技术措施限制的图片

很多创作者认为,使用作者合法公开又未设置技术措施限制的图片不构成侵权,应该归属于合理使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合理使用的作品都是公开的,但公开的作品并不意味着都可以合理使用。《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为保护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这一条赋予作者采取技术措施保护作品的权利,如设置水印等,同时作者也可以不行使该项权利,不设置技术措施,但其作品仍应受法律的保护。

3.免责声明

我们时常会在公众号文章末尾看到“文章转载分享,不做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来源于网络”等此类免责声明,该免责声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类声明实际上是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避风港”,并不适用于网络内容提供者,无论声明与否,未经授权进行转载均构成侵权。

三、微信公众号侵权应对策略

创作者在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时如何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具体而言可以分三步:

1.尽量使用原创图片,如果对图片要求不高,可以自己拍摄图片,再进行修改制作,如风景照片。

2.创作内容对图片要求高,必须使用他人照片时,先考虑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如果是,正常使用,但需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3.在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下,只能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支付相应报酬。

微信公众号创作作品绝不能靠“拿来主义”,稍有不慎就可能构成侵权。想要增加公众号的曝光度,长久之计在于创作出优质的原创推文内容来吸引稳定的粉丝群体,通过合法手段确保公众号的长久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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